國家版權局明確文著協為轉載稿酬收轉機構
2009-09-04 10: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何溢寰
- 摘要:
- 針對目前我國報刊轉載文字作品使用費支付較為混亂的局面,記者今天獲悉,國家版權局已于近日下發《關于明確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法定許可”使用費收轉職能的復函》,明確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文著協”)承擔報刊轉載、教材“法定許可”使用費轉付的法定職能。
【我要印】訊:針對目前我國報刊轉載文字作品使用費支付較為混亂的局面,記者今天獲悉,國家版權局已于近日下發《關于明確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法定許可”使用費收轉職能的復函》,明確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文著協”)承擔報刊轉載、教材“法定許可”使用費轉付的法定職能。
據了解,文著協是經國家版權局批準并經民政部核準登記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屬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該協會主要承擔報刊轉載、教材匯編文字作品等“法定許可”著作權使用費收轉的法定職能,還管理會員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匯編權、法定許可獲酬權、廣播權、復制權等作者自己難以有效管理和控制的權利。協會通過與使用者洽談、簽訂授權許可使用合同,收取著作權使用費并轉付給著作權人,調解版權糾紛,對侵權者提起訴訟或仲裁。
在今天下午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文著協常務副總干事張洪波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介紹,由于種種原因,文著協于2008年10月才正式成立。之前,社會上有多家非授權機構從事稿酬收轉代理業務,部分報刊社借機拒不支付轉載稿酬。而且,目前這幾家社會代理機構竟然都不向社會公布報刊轉載信息,作者根本無法查詢文章被轉載的情況,創作積極性因此受到影響。
據業內知情人士透露,截至目前,我國部分版權代理機構仍然無視相關規定,尚有從全國報刊社收來的2000多萬元稿費及巨額利息既不移交給文著協,也不向作者發放。
對此,張洪波對記者說,如果報刊社、出版社既不向作者支付轉載稿費,也不把轉載稿費交給文著協,而是交給其他社會機構,那么,一旦作者收不到稿費,報刊社、出版社仍然要承擔付酬的法律責任。
據張洪波介紹,文著協將逐步建立“報刊社、出版社黑名單制度”,并不定期向新聞出版主管部門通報黑名單,建議政府主管部門對拒不執行《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的單位在年檢時給予有關處理,或者進行行政處罰。文著協要將那些情節惡劣的無良報刊社、出版社告上法庭。
同時,文著協正在設計信息網絡管理系統,供廣大作者和公眾查詢和申領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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