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又陷“版權門” 面臨更大危機之境
2009-10-28 11:14 來源:證券日報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有消息說,谷歌正在撤出部署在中國的服務器。因此,如果最終訴諸法律的話,其過程也將是漫長和艱辛的,這或許也是谷歌能夠有恃無恐的原因之一。
【我要印】訊:谷歌從其來到中國之日起,包括版權在內的紛爭從沒有斷過。根據美國的法律,谷歌與美國版權機構即將于11月6日達成的和解協議也將適用于中國。隨著這一時間的臨近,谷歌“版權門”第一回合的博棄結果備受矚目……
如果沒有正在發生的“版權門”,人們或許認為之前的“色情門”已經是谷歌在中國所面臨過的最大的危機了。但是,新近發生的“版權門”,卻證明了一點,沒有最危,只有更危。盡管之前谷歌在中國遭遇過“牌照門”、“地圖門”、“詞庫門”、“納稅門”以及新近的“色情門”,但是此番的“版權門”卻真的讓谷歌感受到進退維谷、四面楚歌的處境了。
或許李開復還在慶幸,雖然沒有躲開“色情門”,但是還是趕在“版權門”爆發之前離開了谷歌,否則,今天的他就沒有功夫去四處演講和簽名售書了,盡管這次的危機源自谷歌總部。
進退維谷
2009年8月30日,谷歌宣布構建全球最大的免費在線圖書館。而早在五年前,谷歌就已經開始將全球各地的出版物掃描上網,其中很多出版物并未經版權方授權。此舉引起了各國版權機構的不滿。在美國,早在2005年,美國作家協會和美國出版商協會就曾向谷歌提起過集體訴訟。這場訴訟耗時兩年多,也讓谷歌的數字化計劃一再延緩。經過反復談判,2008年美國作家協會與美國出版商協會就谷歌未經授權即對圖書進行數字化一事達成和解協議。今年11月6日,美國法院將對和解協議召開聽證會,和解協議一旦獲得批準,將產生效力。根據該和解協議規定,如果權利人同意和解協議,谷歌對每本書至少賠償60美元,對于今后的使用,谷歌會支付給著作權人銷售收入的63%作為使用費,權利人可選擇讓其繼續使用或者要求其刪除圖書。
此前,谷歌的數字圖書館以及這份谷歌與美國版權機構即將簽署的和解協議并沒有引起中國方面的太多注意。但是,隨著570位中國作家的17922種作品未經授權被谷歌擅自掃描上網并免費供美國讀者閱讀一事被曝光后,谷歌的數字圖書館項目引發了軒然大波。很多中國作家對這種未經授權的行為紛紛表示憤慨。據春風文藝出版社社長兼總編輯韓忠良介紹,谷歌侵權的圖書中有該社的圖書近百種之多,“可以這么說,春風文藝出版社2000年以后出版的暢銷小說谷歌侵權圖書中幾乎都有。”10月16日,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通過中國作家網發出《就谷歌侵權致著作權人》,呼吁“中國權利人應該有組織地與谷歌交涉,維護中國權利人的正當權利。”
尤其令人關注的事是,根據美國的法律,谷歌與美國版權機構即將于11月6日達成的和解協議也將適用于中國,也就是說,谷歌只需要對未經授權而掃描上網的作品每部作品賠付60美元即可,而且這60美元的賠付也是有條件的。谷歌在中國作協官方網站中國作家網上發表的聲明稱,條款分為“同意和解”和“不同意”兩類。同意和解的權利人,每人每本書可以獲得“至少60美元”作為賠償,以后則能獲得圖書在線閱讀收入的63%。但這賠償需要本人提出申請,賠付的截止期限至2010年6月5日,如權利人不提出索賠,谷歌將認定權利人放棄權利,在今后使用權利人的著作也將不會支付給權利人著作權使用費。如果權利人不同意和解,提出訴訟,另行要求賠償,但不得晚于2010年1月5日。
谷歌的聲明非但沒有平息作家們的心情,反倒惹得中國作家集體憤怒。
畢淑敏、韓寒、徐坤、陳村等中國作家在接受采訪時強烈指責谷歌的“霸權”行為。畢淑敏認為,“谷歌的和解協議里面有很多霸王條款。這太可怕了,全中國沒有哪一家能夠做到,他們把一個最大的資源弄到手。這里面一定有強大的商業利益。”徐坤說:“作家作品未經授權就直接收入數字圖書館,這樣做簡直就是文化霸權。”中國文著協常務副總干事張洪波明確表示:“有些人認為,根據美國法律,谷歌提議的和解方案也適用于中國作者的作品。我們不接受這一觀點。”“如果接受了谷歌現提出的處理方式,將嚴重損害著作權人或著作權代理人利益,”韓忠良說,“同時也在法律層面上留下永遠不利于版權貿易發展的案例,直接影響到以后此類案件的審判,同時也徹底顛覆了國際認可的著作權保護條例。”有網友認為,從谷歌長達5年沒有通報著作權所有者本人的侵權中,看到的是谷歌不僅專找軟柿子捏,更像在玩一場公開的霸權游戲,呼吁成立“罷讀聯盟”,封殺谷歌數字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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