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加大新聞違法案件查處力度
2010-04-14 08:50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網/報 責編:樂軒
- 摘要:
- 新聞報刊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全年敲詐勒索案件呈現出三個特點。一是新聞敲詐案的涉案人員大多為中央或地方行業類報刊聘用人員,敲詐對象集中于縣鄉等基層單位,敲詐手段隱蔽,不留任何書面或者語音等證據,查處難度大。二是利用網絡和所謂的內參發布批評報道和實施敲詐的情況不斷出現。
【CPP114】訊:從4月7日召開的2010年全國報刊管理工作會議上獲悉,2009年記者違法違規舉報案件增加。新聞出版總署共受理記者收受錢財、敲詐勒索等舉報案件76件,全年查實88名新聞從業人員違法違規。其中,60人因嚴重違法被列入新聞采編人員不良從業記錄名單。
據了解,2009年,新聞出版總署新聞報刊司在案件的查辦中完善了督辦機制,對重大案件制定了當天落實、絕不過夜的處理原則。在過去一年中,新聞報刊司共辦理新聞報刊領域各類案件(事項)546件。其中,反映記者違規從事廣告、發行以及收受錢財、敲詐勒索的舉報案件共76件,占舉報總數的15%。
全年查實88名新聞從業人員違法違規。其中,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新聞出版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理的人員10名,60人被列入新聞采編人員不良從業記錄名單。另有(涉嫌)違法犯罪的18人,其中15名記者或媒體工作人員已被判刑,另有3名記者涉嫌違法犯罪,司法機關正在調查處理中。
新聞報刊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全年敲詐勒索案件呈現出三個特點。一是新聞敲詐案的涉案人員大多為中央或地方行業類報刊聘用人員,敲詐對象集中于縣鄉等基層單位,敲詐手段隱蔽,不留任何書面或者語音等證據,查處難度大。二是利用網絡和所謂的內參發布批評報道和實施敲詐的情況不斷出現。違法違規人員將報刊上無法發表的負面報道在內參、網絡上刊登,向被批評者施壓,涉嫌敲詐勒索。三是記者敲詐勒索與地方部門腐敗等相關交織,調查取證阻力重重。被敲詐的單位一般自身都存在違法違規問題,害怕被媒體曝光,大都愿花錢息事寧人,他們不但不配合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調查,反而出具虛假證明。
該負責人同時表示,目前新修訂的《報刊記者站管理辦法》已增設相關條款,進一步完善了相關法律法規,下一步將加大對此類案件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利用新聞采訪進行敲詐勒索的違法行為。同時,也歡迎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并向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舉報各類新聞違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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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009年,新聞出版總署新聞報刊司在案件的查辦中完善了督辦機制,對重大案件制定了當天落實、絕不過夜的處理原則。在過去一年中,新聞報刊司共辦理新聞報刊領域各類案件(事項)546件。其中,反映記者違規從事廣告、發行以及收受錢財、敲詐勒索的舉報案件共76件,占舉報總數的15%。
全年查實88名新聞從業人員違法違規。其中,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新聞出版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理的人員10名,60人被列入新聞采編人員不良從業記錄名單。另有(涉嫌)違法犯罪的18人,其中15名記者或媒體工作人員已被判刑,另有3名記者涉嫌違法犯罪,司法機關正在調查處理中。
新聞報刊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全年敲詐勒索案件呈現出三個特點。一是新聞敲詐案的涉案人員大多為中央或地方行業類報刊聘用人員,敲詐對象集中于縣鄉等基層單位,敲詐手段隱蔽,不留任何書面或者語音等證據,查處難度大。二是利用網絡和所謂的內參發布批評報道和實施敲詐的情況不斷出現。違法違規人員將報刊上無法發表的負面報道在內參、網絡上刊登,向被批評者施壓,涉嫌敲詐勒索。三是記者敲詐勒索與地方部門腐敗等相關交織,調查取證阻力重重。被敲詐的單位一般自身都存在違法違規問題,害怕被媒體曝光,大都愿花錢息事寧人,他們不但不配合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調查,反而出具虛假證明。
該負責人同時表示,目前新修訂的《報刊記者站管理辦法》已增設相關條款,進一步完善了相關法律法規,下一步將加大對此類案件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利用新聞采訪進行敲詐勒索的違法行為。同時,也歡迎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并向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舉報各類新聞違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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