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劣質啤酒瓶再“下鄉”了
2006-08-01 16:20 來源:人民日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啤酒有健脾開胃之功效,被譽為“液體面包”。然而,如果酒瓶不合格,那捧在手里的啤酒就變成了一顆“定時炸彈”。近日,就發生多起消費者被劣質酒瓶炸傷甚至炸瞎眼睛的事件。
早在1999年,國家標準管理部門就出臺了啤酒瓶的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啤酒生產企業必須無條件使用符合安全條件、標注“B”標識的瓶子,并規定有效期不得超過兩年。對于缺乏安全保證的非“B”瓶和過期“B”瓶,國家質檢總局曾明文要求,自2003年1月1日起任何企業都不得使用。但從最近發生的多起啤酒瓶傷人事件來看,使用非“B”瓶和過期“B”瓶的現象仍然較多,而且主要集中在農村。
劣質啤酒瓶為什么屢禁不止?一個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它可以為企業省下相當可觀的生產成本。據了解,兩種酒瓶單價差別大約四五毛錢。那么,劣質啤酒瓶為什么容易流向農村?某企業負責人直言不諱地說,這是因為農村偏遠,稽查人員存在執法困難,農民的維權意識淡薄,維權能力較弱,即使出了事也好“擺平”。據調查,那些使用劣質啤酒瓶的生產企業,幾乎都是將劣質啤酒瓶、合格啤酒瓶混合使用,但在銷售時會嚴格劃分區域:使用劣質瓶的啤酒銷往農村,合格的“B”瓶裝啤酒銷往城市。
農村市場也要對劣質酒瓶說“不”,農民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同樣受法律保護。有關執法部門應該采取切實行動,對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市場的食品經營戶、批發市場、飯店進行拉網式和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和空白點。同時,也要提醒農民朋友,在買啤酒前一定要先看看酒瓶有沒有“B”標識,以及是否超期。千萬不要因貪圖便宜而購回“定時炸彈”,還沒品嘗到啤酒的醇香,卻使自己流下苦澀的淚水。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