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改制時代: 中小出版社遭遇發展之困
2011-10-09 09:14 來源:中華讀書報 責編:王岑
- 摘要:
- 隨著改制基本完成,中國的出版業進入了后改制時代,出版社間的競爭日益激烈,單體中小出版社面對在資金、技術、管理、人才等方面都有明顯優勢的大出版社、地方出版集團及數字出版的沖擊和擠壓,步履維艱。
產品的專精特新則是中小出版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對于多數有行政資源和資金支持的中央級出版社,改制意味著斷奶。面對市場,首先要解決的就是生存問題,但是專業特色十分明顯的中小出版社,也不能一味因為追求經濟效益的無奈,而止步于對自己產品特色的追求與提升。
調整產品結構,既突出產品特色,又能適應大眾閱讀需求,處理好小眾與大眾的關系、專業特色與創新拓展的關系,對于中小型出版社來說,是解決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對立統一相輔相成的關鍵所在。只有在選題研發上堅持專、精、新、特的方向,嚴把政治、學術、編輯、包裝等產品質量關,堅持特色第一、質量第一的原則,才能形成特色鮮明的產品板塊,進而形成延綿不斷的產品路線,也才可能保持持續發展。在選題的研發上,還需考慮到全媒體時代的個性化需求,尤其在有14億人口的中國,要求我們在研發產品的過程中充分考慮到分眾群體的文化需求,與各大書城倡導的細分閱讀板塊一樣,必須考慮到分眾群體的需求。具體到中央級社科學術類出版社,則應在各級各類干部、分眾閱讀上下功夫。實際上,千余年前我們的先人早已考慮到這一點,如專門給領導干部看的《官箴》,給皇帝(包括一把手)看的《帝范》,更不用說《蒙學》、《女誠》、《鄉約》等等分眾讀物了。
與社會資源的合作,對中小出版社來說也是必要的補充,但這種合作必須審慎,切忌一窩蜂,這種合作必須體現優勢互補,才能實現合作共贏、久贏、多贏的目的。
面對數字出版的沖擊,必須謹慎面對。數字出版無疑是出版發行業轉型和產業升級的主要推動力和不二選擇。當前數字出版與傳統出版的形勢如同10年前的數字攝影與傳統膠片爭奪市場一樣。節能環保、可重復使用的數字攝影一開始并不被接受、認同,經過不斷改進,現在已成為攝影的主流。而傳統的制造廠商,如尼康、佳能、萊卡等迅速調整自身,進行產業升級,現在依然傲立攝像業潮頭。我想,當前來勢洶涌的數字出版浪潮亦并非會拋棄出版業,而是需要傳統出版業植入新技術,提升產業技術含量,形成新的出版業。出版商只要將自己擁有的得天獨厚的內容資源轉化為數字內容提供出去,即可保持小康生存,而進一步對內容資源進行與時俱進的有效整合與拓展提升,才是實現產業轉型和升級的開端。本社以學術按需出版為開端建立內容資源庫,進而探索學術分眾資源平臺的路徑。我想,傳統出版業在數字出版面前要強化自己的內容資源優勢,在能充分發揮內容資源優勢的前提下一看、二穩、三進入。
呼吁政府支持落在實處
一、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優惠要落在實處。
30年前,中國經濟處于崩潰邊緣。鄧小平倡導創立經濟特區:“中央沒有錢,可以給政策,你們自己去搞,殺出一條血路來。”如今的新聞出版業也是處在改革的關鍵時刻。
由于體制與制度的原因,政府在產權劃撥、資金籌措、人員配套措施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成為相當一部分出版社改制的推動力,極大地激發了出版單位改革的積極性。對于優惠政策,宣傳得力,耳熟能詳。但是,如何把這些優惠政策真正落到實處,才是更應該關心和關注問題。相當一部分出版社在改制中未得到任何點滴資金、房產的支持,這就需要中央相關管理部門予以明確的硬性規定,才能真正落實政策上的支持。除去資金、房產等物質支持外,對改制后出版社的發展的支持關鍵在于,真正能讓國有出版企業按企業化法人治理結構來自主經營。
出版業作為文化產業有其特殊性,要承擔社會責任,還需追求經濟效益,轉企改制還需要支付巨大的成本。政府在推動出版產業化的同時,對相關的配套政策和支持措施要及時落到實處。
中央在稅收等方面給予出版業的優惠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出版社改制。但是,僅僅靠稅收等有限優惠條件,遠遠不夠扶助中小型出版社在競爭激烈的出版市場站穩腳跟。相較于其他發達國家的稅收政策,這種優惠的幅度還太小,還有很大的空間。如印度、加拿大、澳大利亞、韓國、英國等對書業均采取零稅負,而美國、日本、法國、德國等出版業發達國家稅負也多在2~6%之間。出版業即使與國內其他行業相比,亦沒有太多的優惠。
二、要堅持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
出版單位轉企后,作為企業就要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這是出版社體制改革的既定目標。但出版單位又是特殊的企業,要在繼續堅持社會效益的前提下,爭取經濟利益最大化,這是出版社的永久方向。
建立現代化的企業制度,就是要通過制度創新,解決政企不分、事企不分這一長期困擾并導致出版產業效率低的老問題,即解決好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這一老生常談。出版社的實際運作中一定要堅持所有權和經營權分別由出資人和出版企業法人兩個主體獨立運作的這一根本法則。出資人不能越過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尤其是不能代替企業法人去直接參與經營。
改制后的出版企業仍保持國有,由于受長期計劃經濟和事業體制的影響,要想一步到位,使企業從股東和市場兩方面獲得制衡和激勵,有一定的難度和阻力。改制后的大多數中央級出版社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或者在實際運作中被扭曲,這必將導致企業運行的低效,直接影響企業的發展。
三、行業協會要發揮更大的作用。
按照中央多次提出的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對行業“管理、服務、自律、自治”的各種社會功能,來為行業“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來解決企業解決不了的“市場規范”問題,這其中的社會空間亟需社會團體、行業協會來填充。隨著改革的進一步深化,行業協會所應具有的協調行業利益、規范行業行為、指導行業發展的社會功能將一步步提升。出版行業的幾個全國性社會組織將會發揮更多的作用。出版企業可借助中國圖書發行業的平臺,強化市場主體地位,利用圖書評比、集體陳列、強勢宣傳、強勢展銷,在引領閱讀、提升閱讀、分類指導閱讀等方面發揮強勢作用。
改制后的出版企業要作為市場的主體參與競爭,需要一個良好有序的市場環境,令人遺憾的是,目前市場尚不夠規范,缺乏專門的行業法律法規作約束和指導。所以中小型出版社要想謀求發展,僅僅依靠勇氣和信念恐怕是遠遠不夠的。
- 相關新聞:
- ·日本20家大出版社整合數字出版資源 2011.09.20
- ·數字巨頭大舉涌入 傳統出版喜憂參半 2011.09.14
- ·韓建民:擁抱專業出版的春天 2011.09.13
- ·光明日報出版社向打工子弟學校贈書 2011.09.13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