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部分食品“營養標簽”已上崗
2013-07-03 10:07 來源:東南快報(福州) 責編:錢瑩
- 摘要:
- 今年1月1日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以下簡稱《通則》)開始施行。《通則》中規定,預包裝食品應當在標簽上強制標示能量和四種營養成分(1+4)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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