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將提高排放量標準和排污成本
2014-10-13 09:40 來源:華凝文化 責編:周艷平
- 摘要:
- 不久前召開的上海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加快推進本市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及試點工作方案,明確提出要培育發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場。
兩大因素阻礙發展
早在16年前,上海就開始探索“誰污染、誰付費”的模式,近年來,在國家提倡鼓勵“誰污染、誰付費”的大前提下,第三方治理的市場也逐漸趨向于正規,并走向成熟。目前,上海市第三方環境治理年產業規模約50億元,約占工業和市政環保投入的1/5。
對于未來發展,一家環保企業的總經理表示,他能感受到第三方治理逐漸趨于正規,但在這一過程中,需盡快從立法上明確排污單位、第三方治理企業的責任義務。據了解,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第三方治理是通過服務合同的形式來實現的,但合同的簽訂并不會讓治污的法律責任轉移到第三方治理公司,一旦發生超排等行為,還是會處罰排污企業,第三方治理企業僅需承擔合同明確的義務。這一現狀讓排污企業缺乏安全感,認為反正出了事一樣都要被罰,何必找第三方來治理。
此外,現有的處罰措施不夠嚴厲也影響了排污企業購買第三方治理服務的積極性。根據《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排污單位超標排放,在限期治理期間排放仍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按規定,限期治理時間最長不超過12個月。假設此期間企業只因“整改不力”而被罰一次,那么其違法成本最高只有10萬元,而添置一套治污設備和維護一條完整的治污工藝流程的成本遠高于此。
業內人士表示,第三方治理的成本優勢只有在守法的環境下才能成立,當違法成本遠低于守法成本時,第三方治理的低成本就沒了優勢和吸引力。
三面發力推進第三方治理
據了解,上海市將陸續出臺相關政策性文件,全面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點領域的試點,力爭到2017年年底,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規范的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場機制,催生一批污染有效治理、產業健康發展的環保企業,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第三方治理經驗。
據張全介紹,近期,上海市將主要從3方面發力:明確責任、提升動力和行業自律。首先,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明確,第三方治理企業未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實施污染治理,或者在實施污染治理中弄虛作假的,予以行政處罰。這意味著第三方治理企業應承擔因其違法行為造成污染的行政法律責任和連帶責任,出了事推給排污企業的情況不再會出現。
其次,上海將提高排放標準和排污成本。一方面,今明兩年,上海市將加快出臺鍋爐、餐飲油煙、汽車涂裝、涂料油墨、印刷包裝等行業的大氣污染物地方排放標準及相應的治理技術導則和規范。另一方面,上海市將分步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污收費標準,按照排放水平實施階梯收費。通過上述手段倒逼排污企業重視治污的成效,進而凸顯第三方治理在專業、成本上的綜合優勢。
最后,推動建立第三方治理企業的誠信和行業自律體系。根據有關文件要求,上海將鼓勵環境污染治理企業成立行業協會,開展能力評估、等級評定、培訓教育、信息統計等工作,探索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業的監理機制,防止排污和治污單位“同流合污”。同時,監管部門將建立誠信體系,鼓勵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業發布年度環境責任報告,并將不規范運營、偷排漏排,以及運營設施未達到環保相關要求等信息納入上海市企業征信系統和社會公共信用服務平臺,與融資、擔保等政府相關支持政策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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