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品條碼違規嚴重
2005-07-27 09:16 來源:信息早報 責編:ge ran
針對一些中小型超市和集貿市場銷售的商品沒有商品條碼甚至使用假冒商品條碼的現象,南昌市質監局從27日起,對省城市場展開不定期的抽查,并從10月1日起按照《商品條碼管理辦法》,對偽造、冒用或使用注銷商品條碼以及干擾商品條碼推廣者處以最高3萬元的罰款。
記者近日走訪南昌市場發現,在一些中小型商場和超市,兒童玩具和小家用電器未標注商品條碼的現象比較嚴重;在集貿市場上,不少有包裝的米粉、糖果、餅干上沒有商品條碼。
對此,質監人員將對違反商品條碼規定的商家進行處罰,將商品條碼轉讓他人使用的單位和個人也將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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