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環保意識 發展綠色包裝
2007-02-01 00:00 來源:中國包裝 作者:劉北辰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近年來,與日俱增的包裝垃圾問題給環境保護工作帶來了相當大的壓力,成為世界各國政府頗感頭痛的難題。一些發達國家迫于資源危機和防治污染的雙重壓力,紛紛開發綠色包裝產品。目前,包裝材料資源再生利用已在西歐和北美的發達國家形成了新的工業體系,其成功做法和經驗值得我國加以借鑒。
美國 目前實施包裝廢棄物處理收費與重復利用的措施,據美國《包裝文摘》雜志報道,佛羅里達州政府正在積極推行《廢棄物處理預收費法》(簡稱ADF 法案),將處理包裝廢棄物的費用讓自由選擇商品的消費者承擔。為鼓勵包裝容器生產廠商支持該項法律,ADF 法案規定,只要廠商的產品達到一定的回收再利用水準,可申請免除包裝廢棄物的預收費。根據美國國家環保局每年公布的各種材料的回收率,凡是回收率達到50%的包裝容器可予以免除預收費。目前,美國每年包裝廢舊紙盒的回收量高達4000 萬噸,回收的包裝舊紙盒使用化學方法處理后,可以重復利用,節約了大量的資源。
歐盟 近年來實施的“綠色”計劃要求成員國在二至三年內將廢舊玻璃的回收量增加一倍,估計這一措施可節約石油2500 萬升,節約制瓶材料200 萬噸,節約垃圾處理費2000 萬歐元,使垃圾中的廢舊玻璃數量減少20%。
荷蘭 包裝物生產廠商與政府簽署了一份協議,該協議書同樣適用于在荷蘭市場流通的國外產品。協議書規定,自1998 年元月一日起,65% 的包裝材料必須可以重復利用,并要求廠商利用焚化法生產能源。
瑞士 正在執行一個有關PET 和玻璃瓶的回收利用計劃。2000 年,瑞士國內包裝材料的再循環率已達88%,當前仍執行著每個罐頭盒、每個飲料瓶付0.5歐元押金的制度,以有利于包裝容器的回收與再利用。
德國 制定了《循環經濟法》,以法律的形式規定商品生產和經銷者必須回收包裝垃圾。該法律明確,容器和包裝物要貼有綠色標志,消費者按此將垃圾投入指定地域,然后由專門的公司負責進行回收。回收公司是由生產者和經銷商共同設定的,生產者和經銷商根據生產量和銷售量,向回收公司支付綠色標志的使用費。有關企業在包裝容器材料使用方面,力求包裝簡單與輕便。據統計,近五年來,德國每年減少家庭及零售物包裝垃圾20余萬噸!堆h經濟法》的適用范圍已經擴展到汽車、電子器材和纖維制品等很多領域,日后還將拓寬到家具、建材等領域,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包裝垃圾對環境的破壞。德國目前利用舊包裝紙生產新聞紙的比例高達50%~60%,市場中隨處可見以廢紙生產的產品,如筆記本、衛生紙、信箋等等。市場中流通的玻璃瓶回收利用率為71%,接近政府要求達到的75% 的水平。德國聯邦政府還積極推動產業界將PVC 瓶改用PET 包裝,并要求80% 的PET 瓶回收利用。
日本 政府致力于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日本通產省頒布了一套有關產品包裝的法規,內容涉及消費品包裝廢棄物的處理方法,減少廢棄物數量及鼓勵循環再利用等方面。這項法規明確,出售污染環境的商品包裝時,向顧客收取押金,待顧客購買商品后將包裝物交回時再退還顧客的押金。為配合這項規定,日本百貨業協會成立了一個專門委員會,負責研究有關節約能源的途徑并與包裝物廠商緊密合作。該委員會制訂了兩套百貨行業商品的包裝標準。其環保要點是:包裝材料或容器必須不危害人體的健康;應盡量少使用廢棄后難以降解的包裝材料;盡量縮小包裝物的體積;包裝容器內空間體積不可超過產品體積的20%。該委員會還力主采用最簡單的包裝方式,甚至要求向零包裝的方向努力。在包裝廢棄物的處理與回收再利用方面,早在上世紀五十年代,日班包裝廢紙的餓回收率就達到了50%,東京地區更是高達80%,由于廢舊紙張的回收率高,日本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產紙國。另外,日本有200 余個廢玻璃回收處理中心,這使日本的整體垃圾量減少了近20%。日本還一貫控制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材料,鼓勵使用利于回收的紙盒包裝。
我國人均資源占有量在世界上處于較低水平,又是發展中的大國。因此,有必要也有責任將推行“綠色”包裝的議題放到重要位置。從包裝材料的再生資源化、易于處理和減輕環境污染等方面入手,研制開發新型的綠色包裝材料,并通過立法強化包裝物的環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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