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破解政策:如何讓民資愛文化
2012-07-30 08:27 來源:人民日報 責編:王岑
- 摘要:
- 文化部16日召開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座談會,邀請專家和民營文化企業代表共同探討民營資本進入文化領域的“玻璃門”或者“彈簧門”問題。
傅謹(中央戲曲學院教授):文件里提到要鼓勵民間資本、引進民間資本做轉企改制,這是很有想象力的事,但也隱藏著問題。許多人認為文化體制改革是最后一桶金,都有興趣參與其中。對資本來說這種沖動是正常的,但是對文化來說這是個悲劇,引入民間資本時需要警惕不要讓它挫傷了文化。
點評:文化產業作為高投入、高風險的行業,具有中小企業和微型企業居多、資產結構輕型化的特點。當前,應當按照《意見》的精神,在小額貸款、風險投資、上市標準等方面進行探索。
——齊勇鋒
政策鏈接:不斷提高政府公共服務水平,加強“文化產業投融資公共服務平臺”等投資信息平臺建設,及時發布國家政策、發展規劃、準入標準、行業動態、項目招標、產品和服務采購等信息。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和征信體系,加強和改進對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的服務和管理,引導其在依法投資、依法經營的同時,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能力,樹立誠信意識和責任意識,主動承擔和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
稅收減負難協調
杜巖(一千零一劇場機構創辦人兼董事長):雖然相關部門屢發文件,但是對于文化企業減免征稅的政策落實效果一直不理想。其中有部門間協調不暢的問題,也有宣傳不到位的原因,很多民營企業不知道減免稅收的項目。對于民營文化主體,劇場跟夜總會的稅收應予區別,如何區別,這是跨部門協作的問題,應當設立時間表,并向媒體公布。
實質上,文化領域99%的主體不應該按照企業注冊,而應按照非營利主體的身份進行注冊,這也就解決了稅收優惠99%的問題。對于1%經營良好的主體,可以參照衛生領域給醫院定性為營利性和非營利性的方法進行操作。
點評:由于文化發展溢出性、公共性的特點,世界各國一般都給予市場主體稅收優惠政策,并積極扶持非營利市場主體發展。《意見》在這方面的表述還比較籠統,需要進一步研究和探索。
——齊勇鋒
政策鏈接:會同有關部門逐項落實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的各項政策措施,針對不同領域,研究制定具體扶持辦法,加大財政、稅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政策鏈接摘自《文化部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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