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自貿區方案已上報國務院 比上海更開放
2013-12-25 11:06 來源:上海證券報 責編:江佳
- 摘要:
- 上海證券報從可靠渠道獨家獲悉,廣東粵港澳自貿區方案已于本月中旬正式上報國務院,目前正在與高層進行密切溝通,獲批在望。
【CPP114】訊:上海證券報從可靠渠道獨家獲悉,廣東粵港澳自貿區方案已于本月中旬正式上報國務院,目前正在與高層進行密切溝通,獲批在望。
據透露,廣東在粵港澳自貿區政策方面,參照已出臺的中國(上海)自貿區總體方案,并進一步提出創新體制機制的思路與措施。如在“負面清單”方面,考慮到粵港澳金融合作等因素,比上海自貿區要更為開放。
方案已成熟
自今年5月20日,本報在《南沙新區力爭與浦東同時獲批自貿區欲搭頭班車》一文中,率先獨家披露了廣東啟動自貿區試點以來,廣東在申報自貿區的方案上幾經修改,從一開始只覆蓋南沙新區部分區域,到擴展至南沙全區并囊括橫琴和前海,再到最新的又將白云機場空港區納入其中,區域范圍不斷擴大,方案也逐漸成熟,定位亦更為清晰。
此次由廣東發改委牽頭的粵港澳自貿區方案上交,意味著經過多方的權衡之后,方案已經成熟。知情人士分析,廣東方面就自貿區方案與高層的交流已超過20多次。而且,粵港澳自貿區的方案也被多方人士看好,特別是考慮到與港澳之間的關系,獲批的可能性較大。
本報記者輾轉獲悉,有關粵港澳自貿區的輪廓及政策訴求顯示,粵港澳自貿區雖然沒有像上海自貿區全方位開放的定位,但開放程度以及創新措施,較后者力度更大。
相關材料顯示,粵港澳自貿區的全稱為“粵港澳自由貿易園區”,功能定位為:積極擴大服務業對港澳開放,發展新型國際貿易方式,探索建設現代金融服務創新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營造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打造CEPA升級版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升級版。通過3-5年的努力,將自貿園區建設成為投資貿易便利,服務貿易基本自由,監管模式靈活高效,營商環境與國際接軌,行政與法制透明規范的與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區和全國新一輪改革開放實驗區。
具體實施范圍方面,粵港澳自由貿易園區包括:廣州南沙新區803平方公里,到2020年可開發面積為245平方公里;深圳前海新區15平方公里;珠海橫琴新區106平方公里,到2020年可開發面積28平方公里;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7.385平方公里。總共931.385平方公里,到2020年可開發面積為295.385平方公里。
其中,實施物理圍網的區域總面積為25.405平方公里,包括以南沙保稅港區所在的龍穴島南部片區6.48平方公里,深圳前海灣保稅港區3.71平方公里,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7.385平方公里,共計17.575平方公里為起步區,后期拓展萬頃沙南部片區7.83平方公里。此外,橫琴新區已經批準分線管理,今年年底前封關驗收。
建“六大中心”目標
“在上海自貿區的基礎上,根據可復制、可推廣的要求,圍繞將我省園區打造成為國際制造、國際物流、國際貿易、國際維修、國際研發和國際結算等六大中心的目標,按照先行先試、風險可控,分步推進、逐步完善的方式,研提廣東自貿園區推動貿易轉型升級的創新舉措和相關配套監管措施,”相關材料在其列舉的自由貿易園區的重大問題、創新舉措及政策訴求中提到。
按照廣東省的計劃,自貿園區不單設一級政府,設立法定管理機構并授予省級管理權限,依法負責自貿園區的開發建設、運營管理、招商引資、制度創新、綜合協調等工作。同時,整合海關、檢驗檢疫、邊檢、和海事等口岸單位的職能,形成協同統一的新型監管主體。自貿園區管理機構在授權范圍內集中統一辦理行政審批,簡化行政審批程序,制定行政審批實施標準,促進行政審批規范化、標準化,減少行政干預,放松管制,放開市場。
據透露,廣東在粵港澳自貿區政策方面,參照已出臺的中國(上海)自貿區總體方案,并進一步提出創新體制機制的思路與措施。如在“負面清單”方面,考慮到粵港澳金融合作等因素,比上海自貿區要更為開放。
方案已成熟
自今年5月20日,本報在《南沙新區力爭與浦東同時獲批自貿區欲搭頭班車》一文中,率先獨家披露了廣東啟動自貿區試點以來,廣東在申報自貿區的方案上幾經修改,從一開始只覆蓋南沙新區部分區域,到擴展至南沙全區并囊括橫琴和前海,再到最新的又將白云機場空港區納入其中,區域范圍不斷擴大,方案也逐漸成熟,定位亦更為清晰。
此次由廣東發改委牽頭的粵港澳自貿區方案上交,意味著經過多方的權衡之后,方案已經成熟。知情人士分析,廣東方面就自貿區方案與高層的交流已超過20多次。而且,粵港澳自貿區的方案也被多方人士看好,特別是考慮到與港澳之間的關系,獲批的可能性較大。
本報記者輾轉獲悉,有關粵港澳自貿區的輪廓及政策訴求顯示,粵港澳自貿區雖然沒有像上海自貿區全方位開放的定位,但開放程度以及創新措施,較后者力度更大。
相關材料顯示,粵港澳自貿區的全稱為“粵港澳自由貿易園區”,功能定位為:積極擴大服務業對港澳開放,發展新型國際貿易方式,探索建設現代金融服務創新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營造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打造CEPA升級版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升級版。通過3-5年的努力,將自貿園區建設成為投資貿易便利,服務貿易基本自由,監管模式靈活高效,營商環境與國際接軌,行政與法制透明規范的與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區和全國新一輪改革開放實驗區。
具體實施范圍方面,粵港澳自由貿易園區包括:廣州南沙新區803平方公里,到2020年可開發面積為245平方公里;深圳前海新區15平方公里;珠海橫琴新區106平方公里,到2020年可開發面積28平方公里;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7.385平方公里。總共931.385平方公里,到2020年可開發面積為295.385平方公里。
其中,實施物理圍網的區域總面積為25.405平方公里,包括以南沙保稅港區所在的龍穴島南部片區6.48平方公里,深圳前海灣保稅港區3.71平方公里,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7.385平方公里,共計17.575平方公里為起步區,后期拓展萬頃沙南部片區7.83平方公里。此外,橫琴新區已經批準分線管理,今年年底前封關驗收。
建“六大中心”目標
“在上海自貿區的基礎上,根據可復制、可推廣的要求,圍繞將我省園區打造成為國際制造、國際物流、國際貿易、國際維修、國際研發和國際結算等六大中心的目標,按照先行先試、風險可控,分步推進、逐步完善的方式,研提廣東自貿園區推動貿易轉型升級的創新舉措和相關配套監管措施,”相關材料在其列舉的自由貿易園區的重大問題、創新舉措及政策訴求中提到。
按照廣東省的計劃,自貿園區不單設一級政府,設立法定管理機構并授予省級管理權限,依法負責自貿園區的開發建設、運營管理、招商引資、制度創新、綜合協調等工作。同時,整合海關、檢驗檢疫、邊檢、和海事等口岸單位的職能,形成協同統一的新型監管主體。自貿園區管理機構在授權范圍內集中統一辦理行政審批,簡化行政審批程序,制定行政審批實施標準,促進行政審批規范化、標準化,減少行政干預,放松管制,放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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